2、符合WAPI标准的WLAN系统级产品(网卡、无线接入点、鉴别服务器等)。

   3、WAPI标准符合性产品辅助开发工具与测试验证仪器设备,多厂商产品互联、互操作试验验证环境建设。

   4、WAPI典型产品产业化应用推广。

   (五)射频识别(RFID)

   l、RFID芯片。

   2、RFID读写器。

   3、RFID标准制定等。

   (六)汽车电子 汽油机电子控制系统、柴油机电子控制系统、自动变速控制系统、电控动力转向系统、被动安全控制系统、电子控制制动系统、关键元器件和车用集成电路芯片、关键车用传感器零件系统、关键车用执行器零件系统、汽车制造CAD/CAE/CAM系统等。

   二、具体要求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符合专项指导原则和重点支持领域,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与创新性,可靠的组织保障,能够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主持部门应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专项实施重点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项目组织、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项目审查和申报工作。每个主持部门申报每个领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国家产业基地在相应领域申报数目最多不超过5项。有关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求附后。

   三)项目主持部门应于2006年3月31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等材料汇总后一式三份报送我委,同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本。在项目主持部门申报的基础上,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高技术 专项 通知

<<<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