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局域网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人民网 2004年04月05日

  近日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获悉,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20号公告》的规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已经开始受理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
   公告指出,如获证申请人确认其已获“CCC S&E”认证的集成或内置了无线局域网模块的设备(例如笔记本电脑、投影仪、打印机等)能满足国家无线局域网标准(GB15629.11-2003,B15629.1102-2003)的要求,则获证申请人应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无线局域网产品)》申请“CCC I”认证,并于今年6月1日前获得证书并加施“CCC I”标志方可出厂、进口、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如获证申请人确认已获“CCC S&E”认证的此类设备不能满足国家无线局域网标准(GB15629.11-2003,GB15629.1102-2003)的要求,获证申请人应于2004年5月15日前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书面承诺。否则,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于6月1日前撤销该CCC证书。
   据了解,无线局域网产品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申请认证产品种类编码为20类,各类产品(集成或内置了无线局域网模块的设备)对应种类编码,申请时均可查询到,具体认证咨询和相关手续可以登录到www.cqc.com.cn网站进行查询。

<<<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