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国推迟实施WAPI标准并非迁就美国

人民网 2004年05月09日

  (一)要按照“依法治国”的精神管理科技发展和国家标准,要讲究成本效益。胡锦涛主席多次指出,要求真务实和依法治国。且不管外国企业和外国政府如何看待,中国自己的标准法就包括和明确规定: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推广科技成果,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产品的通用互换,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制定标准应当做到有关标准的协调配套。
  *制定标准应当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就截止目前的情况看,WAPI标准制定和推行没有满足国家标准法的要求,没有充分考虑消费者利益、经济效益、协调配套、通用性、对外合作和对外贸易。例如,WAPI实行起来,局域网及其设备只能在中国市场使用、而且只能在使用授权企业产品的情况下才行得通,这就等于是让极少数企业获得巨额利润,其代价是把中国的局域网封闭成一个“世界孤岛”、迫使成千上万的中国消费者为这个孤岛的生存承担所有费用。如果按照这种思路发展中国信息产业,那么,海外相关技术产品难以进口、中国技术产品难以出口,中国的计算机互联网发展就很可能成为一个庞大的和与世隔绝的“内部网”市场。此外,报刊媒体说,WAPI的制定和推行依据的是商业密码产品保密法。然而,那个法规是规定如何在某个特别领域实行保密,并不是规定如何制定和推行国家标准。换句话说,WAPI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推行,没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二)要树立开放共享的发展思路。温家宝总理指出,中国的科技发展,“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搞开放式的研究,要有国际视野。”信息时代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全球性的开放共享。温总理提出的政策主张完全符合历史发展趋势和时代要求。
  然而,迄今为止,WAPI还没有公开它的技术内容和论证,也没有公开说明它的成本效益、而这是国家标准法对制定和推行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之一。WAPI的做法,让人看到了微软公司的影子。例如,互联网普及没多久,JAVA编程语言开始流行,其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兼容性高、开放共享倾向很强。为了保护自己的地盘,微软公司抓住JAVA尚未完善或正在完善的地方,搞了模仿版本,使其不兼容、也不开放共享,走的是封闭捆绑的道路。经过一段时间市场考验,证明微软公司的道路行不通。现在,该公司的思路成了计算机互联网发展主流的局外人。WAPI的制定和推行,几乎类似,不同的仅仅是具体产品对象。这样的做法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中国信息产业发展制定政策和标准的具体部门机构,是如何理解时代发展的特征和趋向的?微软公司的思路是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的思路吗?相关部门机构是否应该认真整顿一下工作思路和工作框架了呢?
  (三)要正确和全面地理解知识产权保护。WAPI的制定和推行,反映了政府部门、报刊媒体和社会上的一些人对专利和国家标准的关系、私人和公共知识产权的关系等方面的片面理解。国家标准属于全体公民的公共知识,其产权由特定政府机构代表全国公民实施管理,因而,不管标准参与者是谁,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推行必须向全体公民开放,公民可以随时随地地了解情况和免费使用公共知识。而专利则属于私人或私人机构的知识产权,它是否开放、如何管理和是否免费或收费,均由产权拥有者决定;更重要的是,私人专利不是法规,别人可以完全拒绝、甚至根本不予理会,而国家标准具有法规性质,所有公民都必须尊从。这些,是私人专利知识产权和国家标准公共知识产权之间的重要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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