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带无线IP标准工作组章程
Broadband Wireless IP Standard Work Group Bylaw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九条. 工作组组织结构如图所示:

第十条. 工作组联络员
部科技司与工作组之间由部科技司派出的联络员进行联络。联络员由部科技司任命。
第十一条. 工作组组长
工作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由部科技司任命。
第十二条. 工作组秘书处
工作组秘书处为工作组的常设执行机构,工作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人选由工作组组长提名报部科技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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